茅台酱香酒作为世界三大名酒和中国三大名酒“茅五剑”之一,已有800多年的历史。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金质奖章、奖状。建国后,茅台酱香酒又多次获奖,远销世界各地,被誉为”世界名酒、祖国之光“。
在汉代,今茅台镇一带有了“枸酱酒”。《遵义府志》载:枸酱,酒之始也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记载:建元六年(前135年),汉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,唐蒙饮到南越国(今茅台镇所在的仁怀县一带)所产的枸酱酒,将此酒带回长安,敬献汉武帝,汉武帝饮而称“甘美之”,并留了“唐蒙饮枸酱而使夜郎“的传说。这成为茅台酱香酒走出深山的开始,此后,一直作为朝廷贡品享盛名于世。
到了清代,茅台镇酒业兴旺,“茅台春”、“茅台烧春”、“同沙茅台”等名酒声名鹊起。“华茅”就是茅台酒的前身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“偈盛烧坊“将其产酒正式定名为茅台酒。清《旧遵义府志》所载,道光年间,”茅台烧坊不下二十家,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。“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,清代诗人郑振咏赞茅台“酒冠黔人国”。
1949年前,茅台酒生产凋敝,仅有三家烧坊,即华姓出资开办的“成义烧坊”、称之为“华茅“;王行出资建立的”荣和酒房“,称之为”王茅“;赖姓出资办的”恒兴烧坊“,称”赖茅“。1951年,政府通过赎买、没收、接管的方式将成义(华茅)、荣和(王茅)、恒兴(赖茅)三家私营酿酒作坊合并,实施三茅合一政策—国营茅台酒厂成立。